司法拍卖的对策建议信息来源:中国法学专家网 | 责任编辑:Elaine | 发布时间:2016-02-03 一是加强对标的物信息的公布。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这个平台,加大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宣传,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平台。 二是加强标的物瑕疵信息的收集,使竞买人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物。 三是对于不动产的拍卖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,拍卖成交后,过户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,即税费各自承担,这样更加彰显拍卖公平。 四是对不同的资产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。一些数额较大的资产,一般人买不起,有资金实力的不愿花精力、金钱在闲置资产上,资产不能变现只会越来越贬值。 因此,如果是生产资料,应采取清算法进行评估,以合理的低价吸引人眼球,让有资金和实力的竞买人参与竞争,促使资产变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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